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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善家园购房合同问题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4-8 21:23 解除置顶
引用:
原帖由 admin 于 2008-4-18 16:17 发表
选了房就是你的了,不会有什么变化了,放心吧,你选了房应该会拆迁办算购房款,然后去售楼处领现金入账单交款签合同就完事了,再等等就成,估计他们也要攒一拨处理。
那想贷款的话应该怎么办理呢?
admin你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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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是过来人了,非常愿意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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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我问过崇建,他们的人说弘善不归崇建管归朝阳,请问你们是和崇建什么部门签的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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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建是开发商,他不管谁管,朝阳谁管啊,这个地是崇文买的为了安置拆迁户的,我们的合同都是和崇建签的,你得到的消息的确有问题,前门回迁安置几千户都签完了购房合同,难道政府在忽悠前门拆迁户?签的合同都作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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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辖区在朝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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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顶了,说的挺对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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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啥子经济适用房哩!俺也没向政府申请,是你们要拆我们老家的,是你们要利用我们家的地方发财或发展的,你们把俺们轰出去了,还要给我们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凭啥哩。不就是4900每平吗。俺们自己的老家都捐献给你们啦,经济适用房有这个政策吗?俺没见过,俺就不信。俺花的钱,俺还做不了主啦,真是见了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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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的帖子

我想,其实就跟10天之内办完缴款手续一样,完全是外交辞令而已,不可当真的,您的房子要住就住,要卖就卖。政府是不好管的。现在出台这些政策之类的东东,只不过是限制老实人罢了。因为现在关于弘善现象的政策还没配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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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其实就跟10天之内办完缴款手续一样,完全是外交辞令而已,不可当真的,您的房子要住就住,要卖就卖。政府是不好管的。现在出台这些政策之类的东东,只不过是限制老实人罢了。因为现在关于弘善现象的政策还没配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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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这个不是政府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房,是交换的回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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