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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首期款下调

公共维修基金首期款下调

  
自今年2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缴存标准将按照住宅建筑安装成本的8%缴存首期的公共维修基金。六层及以下的住宅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六层以上的住宅标准为200元/平方米,这是市建委昨天发布的消息。根据新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缴存标准确定计算显示,相比以往总房价2%的旧标准,新标准下首期缴存额有所下降。
  据介绍,建设部和财政部去年年底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公共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将按照住宅的建安成本计算首期缴纳比例。而以往,公共维修基金则是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北京则是以总房款的2%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今年1月31日,市建委就北京拟定的新标准征求民意,北京拟按照商品房建安成本8%的比例缴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该《通知》要求,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时间应当在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今年2月1日后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按照新标准缴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对已按房屋总价2%标准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到原缴存单位办理多退少补手续。此外,对于售后的公有住房,首期缴存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2008年06月23日12:58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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