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扩大,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办理参保手续,而不再受新生儿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
这一政策实施后,北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就实现了无缝衔接。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关于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包括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在内,凡是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只要取得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根据规定,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后,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参保儿童即可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