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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极泰来 2008-4-20 19:37

关注保障住房 “公开摇号”确定经适房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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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如何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轮候摇号资格?”“如果本次摇号未摇中,能否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对这类老百姓近期关注较多的问题,昨天,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如果本次摇号未摇中,可以持您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
  据了解,随着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心“摇号”、“选房”问题。昨天,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据介绍,首先,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北京建设网([url]www.bjjs.gov.cn[/url])和区县政府网站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信息,区县居民可通过上网查询或者通过阅读主要媒体得到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摇号等信息,了解房源情况和轮候摇号情况。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市里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本区登记轮候。由此,公开摇号也是由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区县房源情况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确定摇号时间和摇号办法,并负责组织。
  那么,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按摇中顺序依次选房,排在前面的放弃选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审核部门确定申请家庭已获得轮候摇号资格后,将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通知单。而如果本次摇号未摇中,也不用担心,您可以持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需要说明的是,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对多次摇号未中且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优先摇号。
  对老百姓问及较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贷款?都有哪几种方式?”等问题,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家庭成员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商业贷款,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对老百姓关心的在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过程中,超出配售面积标准部分如何定价问题,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仍按确定的销售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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